近日,岳阳汨罗市检察院就喻某某失火案在案件当事人家门口召开公开听证会。今年 2 月,拟不起诉人喻某某在汨罗市三江镇太平村 " 小炉山 " 其亲人墓地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燃田边杂草,导致周围乔木林地着火,后其孙子报警联系当地政府灭火。经鉴定,过火面积 4.2252 公顷。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喻某某是九旬老人,属过失犯罪,引发山火后其家人积极赔偿、复垦复绿,并取得村民谅解,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充分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村书记、值班律师分别发表意见。听证员代表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拟处理结果等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对犯罪嫌疑人喻某某作不起诉处理。承办检察官王栋对失火的危害后果进行了释法说理,为现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 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既体现了司法的刚性、又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称赞公开听证开到当事人家门口,是检察机关 " 以人民为中心 " 的生动诠释。
潇湘晨报综合汨罗检察、岳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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