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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敢于亮剑,监管部门持续释放“零容忍”信号。
10月27日公告称,福建证监局对紫天科技拒绝、阻碍执法行为立案调查。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亚泰)及该所相关责任人员也一并被立案调查。另据悉,因“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紫天科技已被福州市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紫天科技与北京亚泰拒绝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供检查所需文件资料,不配合监管执法的行为,是对证券市场秩序的公然破坏。监管部门及时亮剑、加强行为监管,凸显了整肃净化市场环境的坚决态度,起到了警示震慑效果。上市公司在面对监管执法时,应当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如实、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切莫消极对抗、推诿拖延。
拒绝、阻碍监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权
事情还要从2024年5月6日说起。
彼时,深交所向紫天科技发出《年报问询函》,就2023年三季报营业收入高于全年营业收入等事项向公司进行问询。函件发出后,紫天科技连续多次延期回复交易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且至今仍未回复。
2024年5月28日,深交所向紫天科技下发《关注函》提出,深交所多次联系并要求公司及董事长宋庆配合监管、如实完整回复此前下发的年报问询函,并履行相应信披义务,宋庆先后以个人身体不适、不负责具体回函工作等为由拒绝实质性沟通。
据了解,福建证监局自2024年二季度起对紫天科技开展现场检查,要求公司报送财务账证等相关资料。紫天科技及董事长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李想等相关人员多次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不履行配合义务,严重影响检查、调查工作开展。
监管部门迅速行动,依法快速立案。日前,福建证监局对紫天科技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行为立案调查,立案对象除紫天科技外,还有现任董事长兼董秘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李想等相关人员。
2024年9月,福建证监局对紫天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值得关注的是,对于该立案事项,紫天科技并未及时主动披露,而是由深交所以《关注函》的形式进行了“强制披露”。
中介机构一并被立案调查
在紫天科技被立案调查的同时,其审计机构北京亚泰也因拒绝阻碍监管执法行为被立案调查。立案对象除北京亚泰外,还有该所相关责任人员。
早前,福建证监局8月29日披露《关于对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田梦珺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信息显示,2024年5月9日,福建证监局开始对北京亚泰执行的紫天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福建证监局于当日向北京亚泰发出执法文书调阅紫天科技2023年审计底稿。北京亚泰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多次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提供紫天科技2023年审计底稿,田梦珺还存在不配合福建证监局约谈工作、拒绝接听福建证监局检查组人员电话、拒绝回复福建证监局检查组人员短信、微信的情形。
2024年7月24日,福建证监局检查组前往北京亚泰办公地址,现场再次出具《指定方式报送文件资料通知书》,要求北京亚泰将紫天科技2023年审计底稿通过快递寄送至福建证监局。北京亚泰作为寄件人,先是将审计底稿交付快递进行寄送,后又以主动撤回快递的方式收回已寄出的审计底稿,且之后未再寄出审计底稿。
福建证监局认为,北京亚泰及田梦珺的上述情形严重影响检查工作开展,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北京亚泰及田梦珺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北京亚泰及田梦珺应于2024年9月5日前向福建证监局报送紫天科技2023年审计底稿,主动配合福建证监局检查工作,消除违规影响,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立体追责 公司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除依法快速立案外,等待违法者的还有刑事惩戒等追责链条。
《证券法》明确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对拒绝、阻碍检查、调查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予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处罚,并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提醒,紫天科技与北京亚泰拒绝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供检查所需文件资料,不配合监管执法的行为,是对证券市场秩序的公然破坏,还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据悉,紫天科技已被福州市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案由是“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
在市场人士看来,监管部门充分加强与相关部委的协作配合,在信息通报、形势分析、案件办理等方面加强联动,依靠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将把“零容忍”执法毫不动摇、一以贯之地执行到位。
不枉不纵 坚持“零容忍”
多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配合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是证券市场经营主体的基本义务。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在面对监管执法时,应当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如实、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对于违法违规者,监管部门也应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践行立体追责,让其付出更大代价。
一方面,监管部门践行立体追责,以不枉不纵、密织法网的坚决态度,将让违法者插翅难逃,承受“流血掉肉”的惨痛教训。
诚如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4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所言,必须把强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法治化的轨道上不断完善监管、加强监管。对各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市场人士认为,紫天科技与北京亚泰不法行为在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协同打击下,最终将被严厉查处。
另一方面,抗拒监督检查不可为。一些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心存侥幸,以各种手段逃避、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冲击了市场诚信基础,挑战了监管权威,触碰了法治底线,必须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企业在面对监管执法,或受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依法要求提供相关会计资料时,应当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如实、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切莫消极对抗、推诿拖延。”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成龙表示,企业也应当健全会计档案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严格依法接收、制作、保存会计档案,确保会计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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